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前身为1954年2月创建的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为现名,简称广东省妇 联。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 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主要任务是: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 、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 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 女儿童服务,推动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广东省妇联组织结构: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兼职副主席3名;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 宣 传部、权益部、儿童部、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妇联所属事业单位有:广东女子职业技 术学院、广东省妇女研究中心、广东省科学育儿实验基地、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广东省妇女儿 童活动中心。省妇联下属单位有:家庭期刊集团有限公司。
省妇联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全会工作的主线,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化”三大活 动为载体,启动了南粤女性素质工程,在全国率先创办了两万多间妇女学校,创办了两万多个“巾帼 文明岗”,教育引导城乡妇女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增强妇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的竞争和发展能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保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法律体系,推进社 会化维权机制建设,建立法律服务网络和队伍。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多种形式推动社会关注 儿童教育和儿童健康发展,大力开展困境儿童帮扶工作。创新开展了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扶持低 学历妇女学历教育培训等多项品牌活动,促进妇女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级 妇女组织建立健全,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与港澳台妇女联系密切,同国际妇女友好交往日益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