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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长安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纪实

时间:2023-04-21 来源:  作者:佚名

  一、背景情况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农业农村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培育工作。同年,福建省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纳入本省“八五”普法规划,同时省市县三级制定了所辖行政区域培育工作方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授牌示范、典型宣传、培训教育、结对帮扶、平台打造,创新推动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目前,全省已在9505个行政村认定示范户11750户,行政村覆盖率达66.7%,有力推动福建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福州市长乐区长安村就是其中的代表。长安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秉承“寓法于教、寓法于景、寓法于乐”的教育理念,带领村民学法用法,用法治描眉画黛,绘就乡村宜居宜业美好画卷。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选好学法用法领头雁。长安村位于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村党支部严格按照《福建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从有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青年、大学生村官的家庭中遴选,将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熟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热心参与村民邻里矛盾纠纷调解的现任长安村党支部副书记兼经济合作社主任,曾获长乐市优秀平安志愿者、村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的林木春家庭推荐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并按程序报送营前街道审核,长乐区备案、授牌,选好农村学法用法领头雁。

  (二)坚持示范带头引领,提高村民自觉学法意识。一是看书上网问律师。林木春同志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办公室,都能充分利用各种时间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文本,还经常上网学习,向村法律顾问请教法律问题。二是线上线下培训学。林木春积极参加长乐区举办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专题培训,参加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省级普法平台学法考试、农民田间学校等线上线下培训课程,2022年以来累计培训学习时间超过30个学时。三是通过结对帮扶学。林木春与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林斌开展“结对子”活动,林斌通过进村现场答疑、授课、指导,经常利用微信等渠道为林木春提供接地气的法律宣传咨询服务。2022年以来林木春接受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次。四是带着村民一起学。无论在大齐书院还是在幸福院,无论在法治文化广场还是在法治文化长廊,无论在幸福果园还是在大榕树下,经常能见到林木春与村民一起学习法律,探讨法律问题的身影。林木春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假劣农资、婚恋矛盾、家庭矛盾、欠债纠纷等热点问题对村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并利用田间课堂、推广蔬果种植技术等实践活动,积极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引导农户使用绿色农药、生物农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措施。在林木春的带领下,长安村村民逐渐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习惯。

  (三)坚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一是举办法治讲座。每逢周末或节假日,长安村的大齐书院总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该村通过修葺在村里妇孺皆知的大齐书院旧址,开办了法治讲堂,授课主角是律师、法官、检察官等。通过专题讲座、法律解读、以案释法和现场互动等方式,宣传普及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讲堂内容几乎都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几乎场场爆满。二是举办猜法灯谜。2022年“三八”妇女节,林木春在长安村白石桥公园内,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游园猜法治灯谜活动。一条条隐喻巧妙、趣味横生的法治谜语吸引了200多名村民驻足观看、争相竞猜,在猜谜娱乐的同时也普及了法律知识。三是举办法治文艺表演。在林木春的提议下,长安村花大力气“唱响”法治文化,利用多种文艺形式,把法治知识融入到舞蹈、闽剧表演、独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中去,这种寓法于乐的法治宣传村民更容易接受。每年春节利用请来戏班子唱戏之机,以福州方言为主,现场穿插小品、歌舞、演唱等形式,生动展现了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教育。四是利用国家重大节日开展普法活动。2022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福建省“民法典进农村蒲公英在行动”主题活动走进长安村。活动现场,林木春组织村民在法治讲坛参加“法律明白人”万人直播培训,在法律咨询展台接受现场宣传咨询服务,并与普法志愿者互动,通过问答等形式,让村民进一步了解了民法典的知识。

  (四)坚持打造家门口普法阵地,方便村民就近就地学法。近年来,长安村以实施“五个一”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广场。依托村文化体育广场的地理优势和文化元素,设置室外LED播放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片,打造一个集法治文化、法治宣传、休闲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法治文化园,村民休闲学法两不误。一条法治文化长廊。在村道两旁通过水墨画、小插图、漫画、格言等图文形式绘制法治文化墙,将法治知识图文并茂地展现在文化墙上,使村民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广大村民“零距离”。一个法律调解室。示范户林木春等村调解能手,以公布电话、定期“坐诊”、群众“预约”等方式,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一所法治讲堂。修葺大齐书院旧址,开办法治讲堂,邀请法律顾问、警官等法律工作者,通过专题讲座、法律解读、以案释法和现场互动等方式,加强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一个图书室。以图书室为阵地,放置了与群众的日常生活生产有关的法律图书,引导群众读法明理、树法明意。

  (五)坚持依法调处纠纷,化解乡村邻里矛盾。在村里,村民之间难免发生一些鸡毛蒜皮的纠纷,长安村也不例外。但长安村的矛盾几乎都不出村,“家门口”的示范户兼调解能手林木春是村里的“法宝”。作为土生土长的长安村林家农人,林木春就是村里的“和事佬”,对农村基层矛盾掐得准脉、找得到根、摸得着门。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他结合新颁布的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积极为村民答疑解惑,推动全村宅改工作有序进行。村里有两个兄弟因耕地确权起纠纷,他积极调解,向当事人宣传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耐心说服教育,最终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近年来林木春用法的力量,先后成功调解9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三、取得成效

  (一)推进乡村善治。长安村以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建立了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移风易俗等三大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们向法治有序、德治有效、自治有利方向发展。村里大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分类,小到自来水收费、家禽圈养、文明祭祀等都要通过民主程序决定,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善治。该村先后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长安村把“生态宜居”融入法治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在打造美景的同时,融入了法治元素。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村容村貌整治相结合,村中设置的每一个法治元素都在不经意间出现在村民们的视线中,巧妙地与秀美景致相结合,打造一个“景中有法,法在景中”的幸福家园。该村先后获得“全国森林乡村”、“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等荣誉称号,还被列入省级和福州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

  (三)推进农村和谐发展。随着法治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在长安村真正实现法治文化润民心。通过示范户林木春润物无声、立心铸魂,不断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提升村民对普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年来,长安村无一人上访。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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